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5.4 萬平方米(約合1730.8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1平方米;生師比20.2;專任教師1065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7.4%,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92.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2241.0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4308.2元;紙質圖書133萬冊,生均62.0冊。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學校無藝術類預留計劃。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設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注:最終學費標準待上級部門批準后執行。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藝術類專業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本科專業:10000元/年*生;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本科專業學費標準9000元/年*生。
(2)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為1000--1200元/年*生。
注:上述各類收費,由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核定,嚴格按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若上級有關部門變更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2、學費的退費辦法:依據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及學校獎學金設立情況
學校以品學兼優學生為獎勵對象,設有多項獎學金;建立了生源地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校綜合獎學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單項獎學金:500元/年。
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學校經困生資助工作有關程序按照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類獎助學金評比過程、評比結果按要求實施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由于我校是航空航天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體患有殘疾的考生請謹慎填報我校志愿。
3.院校志愿錄取:
執行各省級招生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該省投檔規則和要求執行。
對采取其他投檔方式的省份批次,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依次調閱,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藝術類專業選考科目為“物理、歷史學科類”兼招;對于采用“3+3” 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藝術類專業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4.對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照顧錄取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及錄取辦法
(1)美術與設計類本科專業:包括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術統考本科專業合格證,文化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以上。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各省的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專業分配原則按各省投檔原則進行分配,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對采取其他投檔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我校確定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50%+省統考專業成績×50%。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綜合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對于藝術文(或理)、藝術類不分文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全部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數學、美術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本科專業:該專業面向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招生。考生須為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以上,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于藝術文(或理)、藝術類不分文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當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全部依次按考生的語文、外語、數學從高到低錄取。
6.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進行思想政治審核、體檢和相應考核等形式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或取消入學資格。
七、咨詢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110136
電話:024-89724466
網址:http://www.sau.edu.cn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監察處招生監督電話:024-89723973
本簡章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