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安徽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安徽師范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與安徽省共同建設的重點師范大學。辦學層次:本科。學校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北京東路1號(赭山校區),蕪湖市九華南路189號(花津校區)。
第三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安徽師范大學學位證書。
第四條 安徽師范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安徽師范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并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協調處理各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由校長、相關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學術委員會主任、學生代表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六條 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本科招生各項工作。
第三章 錄取
第八條 安徽師范大學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九條 安徽師范大學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專業清)錄取,對于第一志愿檔案數不足同批次錄取計劃數的專業,從第二志愿中按成績從高到低補足到計劃數投檔。其他專業志愿不滿的,依此類推,直到足額為止。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須為英語,英語口試成績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第十一條 安徽師范大學認可生源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藝術類專業原則上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方式錄取,但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按統考或聯考專業課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 報考音樂學專業考生、其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含美術學、繪畫、雕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和書法學專業的考生,其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三條 安徽省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按省統考各模塊綜合分錄取。具體如下: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模塊一”綜合分擇優錄取。
2.舞蹈表演專業(體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塊三”綜合分擇優錄取。
3.舞蹈表演(專業舞蹈方向)、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模塊四”綜合分擇優錄取。
4.書法學專業按“模塊六”綜合分擇優錄取。
5.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按“模塊七”綜合分擇優錄取。
6.音樂學專業按“模塊八”綜合分擇優錄取。
7.音樂表演專業要求在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藝術類綜合分達到安徽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模塊八”主項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聲樂表演只招主項為聲樂的考生,器樂表演只招主項為器樂的考生。主項成績最低控制線由學校在錄取前確定。
上述各專業綜合分計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安徽省考生報考體育類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省體育類本科最低控制線,按照省體育類高考綜合分錄取。
第十五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報考安徽師范大學,其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應符合安徽師范大學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四章 體檢和學費
第十六條 安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體檢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于專業限報的考生,限報專業可不予錄取。
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
2.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傳染性疾病、心臟病、色盲、色弱、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狐臭。
第十七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價格主管部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政策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安徽師范大學對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定向生、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班、體育教育(足球教師試驗班)、港澳臺僑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的招生簡章執行,其中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不分省,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高水平運動隊錄取不認可高考政策加分。
第十九條 本校非外語語言類專業大學外語教學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條 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分流時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求,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在所屬專業大類內根據自身的興趣、愛好、特長選擇專業。學生也可根據自身的興趣、愛好、特長在所屬專業大類外申請轉專業,經批準后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補、免”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個人申請、學院審核、學校審批等程序申請相關資助項目。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安徽師范大學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咨詢電話:0553-5910161,電子郵箱:asdzsb@163.com,微信公眾號:安師大招生就業,招生網址:http://zsxx.ahnu.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逐年修訂,由安徽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